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搭建更广阔的舞台,让广大青年在创新创业中焕发出更加夺目的青春光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也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大学生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高校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高地。明确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原则,有利于高校更好地确定目标和探索路径。
方向性原则
创新创业教育是从我国高等教育的现实状况和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出发,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相结合而提出的,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一大批富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特点。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指出,在“学位=工作”这个公式不再成立的时代,人们希望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不仅是求职者,而且是成功的企业家和工作岗位的创造者。之后,这一提法被进一步具体化:21世纪的青年除了接受传统意义上的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外,还应拥有“第三张教育通行证”——创新创业教育。这就要求高校必须根据“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发展需要以及高等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重新审视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和价值,合理定位,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使之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时代发展目标产生最大程度的耦合。
在教育实践中,要以教授创业知识为基础、以锻炼创业能力为关键、以培养创业精神为核心,注重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走上自我发展之路,教会他们如何学习内化和运用知识进行创造性思考、批判性思维;帮助和引导他们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在学习和实践中磨砺意志、锻炼精神,同时应注重引导学生认识社会、忠职敬业,帮助其在实践中更好地融入社会,承担应有的责任,使身心发展得以健全。
广谱式原则
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最早兴起于美国,相比之下,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正因如此,我国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尤其强调对全新教育理念和模式的探索,以求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深度契合。近年来,国务院和教育部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纲领性文件,这些文件一致强调了“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从而为更好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确立了“广谱式”的政策导向。
这一导向主张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主渠道,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眼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广泛性、普及性,矢志惠及每一个学生,着力增强和提高全体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不啻为一场具有革命意义的教育改革。首先,它更加强调“实效”,充分借鉴素质教育的理念和专业教育的方法,冲破了把创新创业教育“狭化”为职业教育或“泛化”为素质教育的“极端”,强调为学生提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个维度的教育。其次,它更加注重“衔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的有机结合,进而实现“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再次,它更加追求“贯通”,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一脉相承,深度契合了素质教育主体性、全体性、全面性和长效性的特征,延伸和拓展了素质教育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议题,是素质教育的具体化表现。
协同性原则
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为总目标,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和开展相关实践、模拟、体验教学环节,在与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有机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理念和模式。其不仅涉及学校内部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等诸多内容,而且涉及国家政策、社会环境、企事业单位等多个主体的配合,必须建立科学协调机制,充分考虑多主体、多因素的协同运作,凝成合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和谐共赢。
推动校地协同。加强高校与地方企业行业的交流合作,拓展双方在智力资源开发、实践平台建设、人才师资流动等方面的合作空间,互取所有、互补所缺,协作共赢。推动校校协同。大力拓展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或对口支援,共享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推动校际之间的教师互聘、课程互修,鼓励大学生跨校建立创新创业团队。推动科教协同。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教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动员和引导各层次学生参与科研,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不断构建科研反哺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效机制。
特色化原则
立足办学定位,凝练学校特色。20世纪中后期以来,全球工业化进程加快,知识经济时代到来,产业界对知识创新、技术转移的需求日益迫切,大学应时而动,积极谋求变革与发展。今天,几乎每一所大学都有了自己的办学方向、定位和特色。创新创业教育应以此为基础,并在发展中不断熔铸“创业型”特色,使学校在延续专注教学与研究的传统使命的同时,深化和拓展大学功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立足学生本位,凝练学生特色。数据显示,目前发达国家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比例是20%—30%,我国尚不到1%。而在不到1%的大学毕业生中,真正称得上“有特色”的创新创业者更是寥寥。可见,凝练创新创业教育的学生特色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通过更新教育观念、科学设置课程、强化实践操作,使学生普遍掌握创新创业的“学”与“术”,还应着力培养开拓力强、敢于冒险、坚韧不拔的有“开创性”特色的人。
立足因材施教,凝练层次特色。大学毕业生能否做到创意创新、真正创业,是自身禀赋和自主选择的结果,其前提是针对他们的创新创业教育是否真正做到了“分层次”和“差异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创业教育既需要从整体上进行顶层设计,更需要分层次、分阶段、分群体具体推进。同样是创新创业教育,面对文科和理科两类专业特点迥异、思维方式悬殊的大学生,教育和引导的方式必然不同。同时,创新创业教育还需准确掌握同一专业学生在不同学历层次的阶段性发展特点,以动态视角开展与之相匹配的创新创业教育。
作者:莫诗浦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