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举行《浙江省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
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提高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省公安厅决定召开《浙江省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11月13日上午9:00在杭州之江饭店召开,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主要议题
(一)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安全等级管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第七条)
(二)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的情形;(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
(三)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票证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
三、公众代表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立法听证会的社会人士可于即日起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一定数量的代表。
四、联系方式
罗丹妮:电话87287109 传真87286461
叶俊成:电话87052443传真81050392电子邮箱sfzbgxh@zj.gov.cn
附件:1.《浙江省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
2.听证代表报名表
3.旁听人员报名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大型群众性活动立法听证会公告 -
杭州13:01 28.10.2014 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