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闹离婚 称老婆花枝招展常与其他男人打电话

23.11.2014  22:34

  中新浙江网11月23日电(记者胡丰盛 通讯员马欣阳 付娟娟)陈某与张某是二十多年的夫妻,并育有一子,儿子已长大成人,到了适婚的年纪。本是要做公公婆婆的人了,却不想二人却闹起了离婚,近日,浙江东阳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案。

  20多年前,陈某与张阿姨相恋并组成家庭,生下一大胖小子,含辛茹苦将其培养成大学生。近两年,为儿子买房子、订亲,还花费不少财力与心力,也欠下了一些债务。二人生活都很淳朴,日子虽平淡却也稳定。近年来,随着儿子的成长、通信的发达,张阿姨也学会了用手机。某日,陈某发现张阿姨与邻里的联系颇多,认为张阿姨对其不忠,二人遂生嫌隙。

  庭上,陈叔叔称,自己是极为传统的男人,张阿姨与除他之外的男子打电话,便是对其不忠,只要仍是他的妻子,便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张阿姨日常稍做打扮,也被认为是花枝招展。陈叔叔因此要求离婚。

  而张阿姨称,自己并没有做对不起家庭之事,二人近年虽有矛盾,但并无不可调和的根本性矛盾,陈叔叔要求离婚,主要是大男子主义作遂,其是断不同意离婚的。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双方系自由恋爱、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二十多年,并育有一子,应当确认双方建立起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只要双方今后以家庭利益为重,加强理解与沟通,夫妻感情尚可维系。原告未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本案也不存在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故而做出驳回原告离婚诉请的判决。

  庭后,承办法官也与双方沟通,让陈某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尊重妻子,男女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切勿凭主观臆断和大男子主义而毁了姻缘;同时,张某也应加强与丈夫的沟通,坦诚相待,方能长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