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执法巡查成常态 缙云让违法企业不敢为

05.01.2017  00:00
  

发表时间: 2017-01-02来源:中国环境报第8版

  ◆本报通讯员朱志华 王雯记者晏利扬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创新环境执法模式,将巡查与督察融入日常环境执法中,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该县通过建立夜间执法巡查常态化制度,真正做到“白加黑”高压环境监管。

  缙云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发现位于缙云县与永康市交界处的姓姚村,原来经查封的低小散企业又有抬头的迹象。个别加工点为了逃避监管,选择在夜间开工生产,利用时间差和执法人员“打游击”。

  为严厉打击企业利用夜间开展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县环保局会同园区环保分局,分三组对园区内部分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当晚10时许,检查组又像往常一样开始行动。冬季深夜的气温已经很低,寒风中,执法人员踏着月色来到姓姚村,突击检查了两家废塑料颗粒加工作坊和一家熔炼铝制品作坊。熔炼铝制品作坊是将废弃铝制品粉碎、熔炼,没有环评手续,属于政府明令禁止的高耗能高污染非法炼铝行为。该作坊选择在夜间生产,产生的臭气因影响较大而引发投诉。执法人员责令该作坊立即停止生产行为,并对负责人制作询问笔录。

  此次夜间突击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有环境问题的企业,让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再也“不能为,不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