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多措并举积极构建消费维权和解平台

12.08.2015  20:01

8月10日,湖州市消保委系统在该市长兴县召开了现场推进会,构建消费维权和解平台三项举措,旨在通过在全市全面推广有关举措,积极构建起消费维权和解平台。

笔者在采访中获悉,此前湖州市通过整合资源,推陈出新,在长兴县试点推出了“推行小额消费争议和解在柜台、试点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实施预赔金先行赔付制度”等举措,不断强化企业消费维权和解平台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湖州市消保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笔者,该市首先推行小额消费争议和解在柜台,在商贸服务企业建立柜组、商品部、消费维权站三级联动和解机制,确保小额纠纷不出柜,大额纠纷不出店。特别是作为第一级柜台员工接待投诉,做到不推卸责任,及时给出处理意见,同时记录在柜台的投诉登记册上。以浙北大厦长兴店为试点,今年1至6月柜台员工处理消费投诉3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和解率为94%,商品部柜组长处理消费投诉1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万余元,和解率为96%;消费维权站处理投诉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142元,和解率为98%。

与此同时,试点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该市把长兴金百尚家居广场作为试点,制定《金百尚家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商场与入驻商家签订《七天无理由退货实施单位协议书》。并在商场的电子显示屏和大厅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承诺事项。目前入驻商场40家商户全部加入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列。通过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已办结4件,金额达2.63万元。

此外,积极实施预赔金先行赔付制度。该市通过制定《消费预赔金管理暂行办法》基础,采取自愿申报、消保委审核方式,先后组织涉及商贸、通讯、医药、书店、家居建材等行业的消费领域,该市长兴县消保委首批与30家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消费预赔金实施协议》,向消费预赔金专用帐户分别交纳3000~5000元不等的预赔金。金百尚家居广场在推行先行赔付过程中,将驻场所属30多家经营户的保证金,纳入预赔基金使用范围,签订预赔协议,明确预赔要求,严格预赔程序,在每年12月底,通报本年度消费预赔金使用情况,商户撤场后一年内无任何投诉的,则全额退还。自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共收取消费预赔基金50万元,开展先行赔付4起,启用预赔基金1.5万元。(湖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