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建管处三措施做好夏季高温季节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04.08.2015  18:40
  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施工阶段,露天作业紫外线照射强度强,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为加强夏季高温季节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平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结合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发送短消息。要求务必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进一步调整劳动作业时间,抓两头避中间,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当气温达到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气温达到40℃时以上时,当日应停止作业,并注重消防、施工用电、食品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工作。
  二、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开展夏季高温季节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要落实“三定措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市建管处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夏季高温季节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措施、未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以及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