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溺水安全提醒
27.05.2015 16:20
本文来源: 公安厅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一些市民为了一时凉快,不顾自身安全下水游泳,殊不知灾难的发生就因为贪图一时的享受。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警方提醒:
1、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四肢易抽筋者不易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者,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2、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对游泳场所的环境如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3、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4、游泳时,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5、当发现有人落水时,救助者不能贸然去救人,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此时应当向就近的人员呼救,或者迅速拨打消防热线;在情况十分危急,而救助者具备一定的游泳技巧下,可下水抢救,但救助者下水前应尽量脱去衣裤和鞋子,接近落水者要尽量避免被其抓住;将溺水者搭救上岸后,应立刻撬开其牙齿,清除口腔和鼻内的杂物,使溺水者呼吸道畅通;抢救者应屈膝,将病人俯卧于大腿上,头朝下,按压腹部迫使其呼吸道及胃内的水倒出;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应将其头向上做胸外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同时紧急送医抢救。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7.05.2015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