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过去了,高温津贴都拿到了吗
浙江工人日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6—9月。眼下已进入10月,职工们的高温费都拿到了吗?日前,我省工会高温津贴专项督查工作报告显示:企业发放高温津贴情况总体趋好,职工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较少。
去年盛夏,本报报道了部分中小企业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问题,引起了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戴震华的高度关注,要求全省工会展开全面督查予以纠正。今年8月,省总工会部署开展了高温津贴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各市和省各产业(局)工会对所属企业,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工地、环卫及高温、露天作业场所的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开展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督查结果显示,今年我省企业发放高温津贴情况总体趋好。
台州工会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自查抽查穿插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并重点对建筑、环卫、冶金、粉尘等各类高温、高湿、高危企业走访调查,切实掌握了各企业、各行业的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市未发生因高温津贴发放而引发的职工队伍不稳定的案例,工会法律维权部门也没有接到职工因高温津贴问题前来投诉、维权。被抽查的海东造船厂、海正药业、浙江红石梁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圣达生物药业等单位在高温津贴发放中按最新高温津贴标准分三个档次执行,做到足额足月发放,职工满意度高。
杭州市拱墅区对辖区内部分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高温费按照225元/人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有一家建筑企业甚至专门开支5万元拉专线安装变压器,解决夏季职工宿舍空调用电问题。余杭区对188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全区环卫工人按照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和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足额足月发放;规模以上企业基本上都足额足月落实高温津贴的发放。
温州市总工会将高温津贴专项督查与高温送清凉活动相结合,深入企业生产现场,走访一线职工,调查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药品的发放情况,依法督促企业和项目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从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各地对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今年市本级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仅接到涉及高温津贴的投诉10多件,均已责令企业按规定补发高温津贴。
丽水市总工会抽查了全市18家建筑企业,有15家执行基本到位,有3家没有按规定发放,经督促已整改。有部分企业比较重视员工的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发放标准甚至远远高于通知要求。
今年全省工会高温津贴督查也发现一些问题:如存在实物代发高温津贴的现象,一些小微企业打“擦边球”,用水果、饮料来代替高温津贴发放,或者用食堂做的防暑降温食品代替高温津贴发放。宁波工会检查了2979家企业,发现有8%的企业以实物代替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和清凉饮料、防暑降温食物用品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而后者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另外,督查还发现部分小企业存在着不发和不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我省新的高温津贴标准于6月份出台,但部分企业的负责人、企业工会干部不知道已经调整,仍然按照以往的标准在执行。另外一些企业对高温津贴发放期限认识不足,以为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3个月。还有小部分企业自行制定发放标准。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黄孟岳表示,总体上企业发放高温津贴一年比一年规范,大多数企业都能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只有少数小企业还需要督促。工会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督查,将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融入日常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和职工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