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开举办行政复议听证会

30.12.2015  18:15
 

12月30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就临安市板桥镇高墙村俞某某等3位村民不服省环保厅环评批复行为申请复议案召开听证会。申请人俞某某等3人及有关村民参加听证,被申请人省环保厅副厅长张培国及厅建设处、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临安市法制办、板桥镇政府、板桥镇高墙村及第三人浙江杭州大马水泥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一并参加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省法制办主任孙志丹主持。申请人陈述了行政复议请求及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就作出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依据进行了答复,各方当事人针对案件事实发表意见。听证主持人在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各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主持人就涉案争议问题分别向各方进行了询问,分析总结了各方的观点,耐心向各方当事人阐明本案的审理重点和处理方向。最后,主持人建议被申请人会同临安市政府尽快就化解本案行政争议提出解决方案,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力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申请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愿意接受协调处理。

  此次行政复议听证会通过陈述、答复、辩论、调查、调解等环节,使行政复议机关查清案件争议事实、明确适用依据,有助实现“案结事了”。下一步,省法制办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制度,广泛邀请案件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参与其中,强化部门法治意识,促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