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批复成立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29.11.2014  02:02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中央编办已就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送批复文件。

  中央编办批复同意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和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中央编办将对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原有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进行核销,并重新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