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的通知
17.12.2015 10:49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高企认办〔2015〕8号
各市、县(市、区)、杭州高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
现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5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加大科技投入,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印发 |
本文来源: 科技厅
17.12.2015 10:49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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