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举行处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轮训班

21.09.2015  18:18

陈云龙检察长讲话 

培训班现场 

小组讨论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9月14日至9月18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处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轮训班。此次轮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轮训集中一周分2期在浙江省检察官进修学院举办。省院机关140余名处级党员干部参加了培训。
  9月14日,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作开班动员讲话,全面阐述了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强调处级党员干部要做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模范标兵,要求全体学员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金连山主持大会交流,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提出了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强化规矩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中贯彻执行党章,以上率下、在全省检察机关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等四点意见。
        培训期间,学员们集中学习了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在省管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轮训班开班仪式上的报告视频,重点自学了《全省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学习材料》内容,积极参加分组讨论、认真撰写心得体会,16位党员进行了大会交流。通过专题培训,有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