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壮汉将人拿翻只为开走奔驰抵债
14.01.2015 12:21
本文来源: 法院
虽然吴先生有一定的过错,但如此暴力催债肯定是更加错误的。1月13日,这6名壮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温州鹿城法院受审。
2011年6月,吴先生在温州之星奔驰4S店购置了一辆奔驰轿车,价款为104.8万元。随后,吴先生与梅赛德斯奔驰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了《汽车贷款合同》、《汽车抵押合同》,约定吴先生首付31.44万元后,剩余的73.36万元将分36期付清。若吴先生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公司有权收回抵押车辆,并折价拍卖。
在此之后,吴先生未能按时支付购车款。2013年8月,福建泉州某商务咨询公司受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委托,强行收回吴先生购买的奔驰车。同年8月27日,该商务咨询公司员工孙某等6人受公司指派到温州收车。当晚11点左右,当吴先生在小区门口停好车时,6个壮汉一拥而上,一个抱腰,一个捂嘴,另一个则在背后直接将吴先生摁倒在地。“我只听到有人在喊‘不准叫’,随后就看到他们开着我的奔驰车离开了。”吴先生说,此后他立刻报警。后经医院鉴定,他的伤势已构成轻伤。
案发后,孙某等6人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已赔偿吴先生人民币1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孙某等6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鹿城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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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