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营改增”两周年,纳税人受惠超11亿元

15.01.2015  03:34

  2012年12月1日零时3分,随着温州交通运输集团顺利开出全市第一张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营改增”在温州正式起步。之后,温州“营改增”试点陆续扩围至铁路输运和邮政业、电信业等13个行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受益于税制改革。启动“营改增”试点两年以来,全市纳税人累计应纳增值税14.05亿元,开票方和受票方合计减少11.59亿元,减税幅度达45.20%,受益面达到98%,而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受益面达100%,实现了“放水养鱼”的政策预期。

  “营改增”不仅避免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税负,同时也打破了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原增值税纳税人抵扣范围逐步扩大,有力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激发了企业的竞争活力。温州试点行业中,增值税税收贡献最大的行业为陆路运输业、鉴证咨询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奠定了“营改增”重点税源的地位。温州航美传媒广告公司“营改增”之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2013年到去年11月,总应税销售额6138万元,由于很多成本项目均可抵扣,两年仅缴纳了7.9万元的增值税,按照原先营业税口径计算,减少税负高达105万元。巨大的减负力度让公司负责人洪先生备感欣喜:“‘营改增’给我们增加了流动资金,有利于我们扩大公司规模,更新设备,我们有信心创造更好的业绩。”

  “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效应,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参与其中,温州试点队伍不断壮大。截至目前,“营改增”纳税人由改革初期的8624户增加到21146户,累计增幅达145%。其中一般纳税人2761户,小规模纳税人18385户。从行业分布来看,温州试点纳税人主要集中在现代服务业,其中又以鉴证咨询业和文化创意业户数高居各行业前列,分别占总户数的33.39%和25.18%。

  温州市局货物与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2015年是“营改增”试点的关键之年,房地产、建筑业、生活性服务业等重要行业将被纳入扩容范围,辐射效应会更加广泛,相信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温州市局 马海江 潘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