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截获无IPPC标记进境木质包装 内含仓潜等有害生物

12.10.2015  09:52

  中新浙江网10月10日电(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周华伟)10日记者从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批来自印度尼西亚的阔叶黄檀板材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携带的24个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记,并从中截获了仓潜等有害生物。为防止外来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传入,义乌局对该批木质包装一起进行了检疫处理。

  据介绍,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传入,保护国内有限的森林、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按照国际木质包装检疫标准,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2005年第11号、32号公告并出台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84号令),要求所有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必须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

  新规定实施以后,大部分进境木质包装都能按规定加施IPPC标识。但由于进口商不了解国内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或是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违规等方面的原因,少数进境木质包装并未按国内检疫规定加施IPPC标识。未处理的木质包装存在较大检疫风险,检验检疫部门每年从进境木质包装中截获大量有害生物,包括松材线虫、红火蚁、双钩异翅长蠹等多种检疫性有害生物。这些外来有害生物一旦随木质包装传入,将对国内的生态环境和农林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由于木质包装如未实施检疫处理具有较大的潜在检疫风险,因此进境木质包装IPPC标记“一个都不能少”。在此,义乌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进出口商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可心存侥幸,积极了解国内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除害处理和IPPC标识加施要求,防止国外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而传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