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连续三个季度名列全国前茅

30.11.2017  19:31

              今年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新修订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各地信息报送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分和排名,年底用于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的考核工作。
              2017年前三季度,浙江省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考核排名中名列前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中,浙江省排名全国第1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中,浙江省分区排名第1位,全国排名第2位,仅次于北京市。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不断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为确保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有效,省建设厅从去年开始将“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情况纳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范围。各地建设系统也紧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狠抓城镇污水处理和截污纳管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城镇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下一步,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将在此基础上继续保持并不断提高。(厅城建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