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落地宁波
昨天,镇海区政府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正式签署《镇海区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标志着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宁波市镇海区正式落地。
今后,镇海区城镇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房屋损失及安置费用,或因危房撤离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将从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的政策性保险中获得理赔补偿。
保险针对2001年以前的老房子
204万元保费由财政出
据介绍,这次获得投保的房屋共有1834幢,总计投保房屋面积326.772万平方米,住房保险保障金额93.45亿元。投保的保费由政府财政出,保费一共有204万元。
“这个保险,是我们参考农村住房保险的基础上,对城镇居民房屋开展的保险探索。”镇海区城乡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相关人士表示,保险针对的主要是城镇三层以上(包括三层)、多业主、国有土地的住宅。
此外,这些房子,也普遍是房龄在14年以上的老房子。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2001年以后,镇海区城镇住房建设的抗震设防烈度调整到了七度,抗震能力较强。而在1991年到2001年之间,房屋的抗震设防烈度仅为六度,之前的七八十年代,房屋建设则基本没有抗震设防。
“保险主要针对的,就是抗震设防没有达到7度的这些老房子。”对方表示,如果按照这一年限划分,目前投保的房屋主要集中在2001年之前的房屋。
城镇住房每平米最高赔偿限额2500元
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元
对于这1834幢投保住宅的居民来说,今后将得到哪些保障?
据介绍,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由城镇居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两部分组成。
城镇居民住房保险部分,保障范围涵盖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城镇居民的房屋损失、因房屋整体倒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以及保险房屋整体成为危房(经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或虽未进行危房鉴定流程,但是政府根据房屋实际危险状况发出强制撤离令),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
赔付标准为城镇居民住房保险每平方米最高赔偿限额2500元,临时安置费用每次事故最高安置180天,每平方米每天的安置费用为1元。
除了财产损失,保险也包括了公众责任险,保障范围为因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
赔付标准为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医疗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5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医疗费赔偿限额200万元;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元。
“宁波镇海的城镇住房综合保险是全国首单通过政府指导、财政出资,覆盖全辖区住房保障的综合保险。”中国保监会财产险部曹海菁处长表示,这次试行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开创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先河,也是自宁波建设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以来保险创新工作的又一项突破。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