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城浙江龙泉跻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4日记者获悉,以青瓷之都、宝剑之邦闻名于世的浙江龙泉成功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关材料显示,龙泉历史悠久,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据了解,龙泉是浙江省第1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丽水市首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龙泉是浙西南山水名城,拥有千年置县史,文化底蕴深厚,其中青瓷烧制技艺、宝剑锻制技艺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可以说青瓷文化和宝剑文化交相辉映,举世无双。
早在2000年,龙泉便被列为第二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2012年9月,龙泉市委、市政府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文物保护、街区整治、规划修编等名城保护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批特色历史建筑原地修旧如旧,一批被遗落的历史文化碎片再现天日,千年古城再添古色古香、再现古风古韵,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4年11月,浙江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递交申报请示,标志着龙泉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浙江省政府在请示中认为,龙泉历史源远流长,古城格局完整,文化遗存丰富,人文底蕴深厚,是著名的青瓷之都、宝剑之邦。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浙江省和龙泉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一直以来,龙泉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编制了《龙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立了龙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出台了《龙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和《龙泉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保护工作。
在龙泉市有关负责人看来,名城申报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既是申报的过程,也是保护的过程,更是龙泉历史文化文脉永续、造福民众的民心工程。下一步,龙泉将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进一步推进各项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