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选出一个城市开展智慧城市标准评价工作

04.02.2016  13:26
      日前,“2016年智慧城市标准与评价工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是着力开展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和试评价工作,通过标杆示范引导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国家发改委与中央网信办、智慧城市25个部门部际协调工作组将在“十三五”期间共同遴选出100个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共同抓好《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重点做好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相关重点标准的制定工作。
      省标准化院将根据会议精神,积极参与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和试评价工作,依托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浙江省范围内的20个智慧城市试点中,选择一个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推动我省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和试评价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