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

28.04.2015  12:01

  4月20日,省建设厅、省人防办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试点工作座谈会。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顾浩,省人防办副主任吴家曦,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省建设厅规划处、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负责人,杭州、宁波、金华、丽水市规划、建设、人防部门负责人,以及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同济大学课题组)参加会议。
  会上,同济大学课题组汇报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协作机制》和《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安全使用规程》三个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杭州、宁波、金华、丽水四个试点城市就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了交流。杭州市成立了“杭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委负责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建设监督管理,建立了“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科学、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建设;宁波市针对地上地下设施成片联网建设和使用兼容共享方面,在南部商务区地下空间建设中进行了大胆实践,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配建、统一分享、统一管理”的建管模式;金华金义都市新区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对城市地下非人防设施防护手段的运用进行大胆探索,建设了全国首个综合管廊兼顾人防工程,在仅仅增加造价0.63%的情况下,实现兼顾人防需要,全面提高了城市“生命线”工程的综合防灾抗损能力;丽水市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规制度的建设,先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丽水市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关于鼓励投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等政策法规,在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
  对下一步涉及人防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试点工作,吴家曦副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快健全组织机构。各试点城市人防部门要积极配合规划、城建等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试点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机构设置,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试点目标。二是要加强部门联动。丽水市人防办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与各成员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试点工作;杭州、宁波、金华人防办作为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人防部门的优势,主动配合,并及时向建设规划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三是要加大创新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有选择性、有侧重点的推进试点工作。
  顾浩总规划师对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我省承担的三个地下空间课题研究内容涵盖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和标准规程三个方面,研究成果对于明确城市地下空间产权、规范地下空间建设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工和合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充分利用好课题的研究成果,应用于试点的具体实践。下一步的试点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要结合试点重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要明确试点目标、内容和工作阶段。二要明确牵头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牵头部门应依据试点内容来确定,并在工作计划中加以明确。三要根据试点内容,确定示范工程。各试点城市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下空间项目作为示范工程,在这一示范工程中探索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的途径,推进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管理制度建设。(省城市化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