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绍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越城区行政区域残疾人机动三轮车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成立以市委常、公安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市残联设立办公室,全面开展处置工作。7月22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越城区行政区域残疾人机动三轮车集中处置实施方案》,方案确定3家专业厂商7款置换车型,明确原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主置换最高可获5000元补助,并从8月10至15日开展置换(具体为:越城区8月10、11、12日,袍江开发区8月13日,高新区8月14、15日)。根据前期调查摸排情况,结合残疾人签订车辆有偿置换意向书情况,基本确定置换所需新车数为323辆,其中电动车225辆、燃油车9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