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将依法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31.03.2016  17:24

  自4月1日起,金华市婺城区将依法开展2016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审查对象为在该区范围内登记注册或有用工行为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组织、基金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审查内容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与往年书审不同,今年该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将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通过后,将不必再提报书面材料。(金华市婺城区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