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四项措施抓廉洁过双节

25.09.2015  11:01
  一是纪律提醒。分别于9月6日、9月18日将《台州市纪委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市委办市府办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好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转发到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9月22日将省纪委“12个严禁”要求通过廉政快讯平台发到全局干部职工。
  二是作风警示。9月16日将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9月17日将省纪委公开曝光11起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的典型案例主要内容,通过廉政快讯平台发至全局干部职工。
  三是严格要求。9月6日上午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局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传达了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文件精神,提出“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过节要求。
  四是自查检查。要求直属各单位逐项对照“12个严禁”,开展自查自纠。驻局纪检组节前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的,将严肃查处、从严从重问责。(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