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18.05.2015 16:00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任泽民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巩固“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的主题,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党组、丽水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党组,驻杭州市建委纪检组、驻嘉兴市建委纪检组、驻温州市城管与执法局纪检组,厅直属机关纪委等6家单位分别介绍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执纪办案及“三转”之后机关纪委如何承担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经验体会,41家单位作了书面交流。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周仲光作了“找准职责定位,增强担当意识,不断推进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取得新成效”的主题讲话。周仲光组长充分肯定去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对2015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周仲光指出,2015年全省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地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巩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重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坚决惩治腐败;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周仲光强调,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纪委的工作要求,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政治定力,认真履行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驻在部门勤政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牢固树立学习党章意识,积极完成党章赋予的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学习好、遵守好、维护好党章,工作就有锐气、说话就有底气、办事就有勇气。 二是牢固树立主业主责意识,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即正确处理好纪检组长不分管具体业务与重点参与了解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与积极争取其对派驻机构工作支持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履行主业主责与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的关系。 三是牢固树立较真碰硬意识,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 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己,秉公执纪,较真碰硬,敢于担当,做党的忠诚卫士。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赵克在会上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赵克强调, 一要坚守党性,切实做到矢志不移。 作为党的忠诚卫士,政治上一定要强,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最高位置,与党同心同德,有过硬政治品格和执纪能力,对党忠诚,听党的话、跟党走。 二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工作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刻指出,干部的读书学习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水平和领导水平。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充分认识到讲学习是讲政治的根本,善学习是抓工作的基础,勤学习是提素质的途径,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工作责任、生活态度。 三是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按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要求,毫无迟疑承担这个任务,尤其要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主业上来,突出监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点,善于发现违纪苗头,坚决制止和纠正违纪行为,保证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要严于律已,切实发挥带头作用。 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职责特殊,任务特殊,不仅代表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还代表着党的形象,“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对待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想得透、看得淡,以党员要求为旨,以人民期盼为念,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努力实现高尚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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