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垃圾分类业务受贿16万 垃圾袋套住城管副局长
垃圾袋,不少杭州市民应该都不陌生,每季度由社区或者物业发放的绿色袋子,专门用来盛放生活垃圾。
然而,就是这小小的垃圾袋却套住了一名区城管局的副局长。这名副局长的贪腐之路,就是从垃圾袋开始的。
这名曾经的副局长叫胡耀文,2003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先后担任杭州江干区城管办副主任、区城管局副局长等职务。
2008年至2015年,短短几年间,胡耀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8300元,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273041元,构成贪污罪。2015年12月,胡耀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8月9日,江干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胡耀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昨天,杭州市纪委向钱江晚报披露了胡耀文贪污受贿的一些细节。
多家公司送钱给他
希望成为垃圾袋供应商
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杭州市区的居民小区全面推广。
杭州市城管委经招标后,共有10家垃圾袋供应商中标被列入中标名录,而各区城管局可以在名录中自行挑选企业作为本区供应商。为了让自己公司的垃圾袋得到使用,部分供应商选择了用钱开路,胡耀文成了他们的行贿对象。
在行贿的中标企业中,有的是希望塑料袋能被选用,选中了之后又希望能提高使用量,而一些小企业则是希望通过行贿能进入定点供应商名录。
给胡耀文行贿的企业中,数额最大的是浙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负责人赵某在两年多时间里,先后8次行贿现金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胡耀文交代说,一般数额也不多,5000元左右,小公司的话也就1500到2000元,也有1000元的。一些小公司的目的也不全在中标,只是想先进入这个圈子。
据调查,2012年至2015年期间,胡耀文收受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贿赂,总计16万余元。
为了能让自己的受贿行为更加天衣无缝,胡耀文甚至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流程,目的就是让江干区的垃圾袋选用看起来显得更加公平和透明。“我搞了几个指标,包括产品质量、送货及时等等,让居民打分,分数高的公司才能入选,其实是内部早就定好的。”胡耀文坦言。
乱摆摊位都“帮助”
他贪腐的领域很广泛
胡耀文不仅从分管的垃圾分类工作中收受好处,而且雁过拔毛,他所分管的环卫保洁、亮灯、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他都要从中捞取油水。
据调查,胡耀文的贪腐领域非常广泛,他曾为杭州某文化传播公司违规设置围挡墙商业广告提供便利,先后收受购物卡35000元;为环卫站经费拨付、工作考核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6次收受环卫站站长所送现金、超市购物卡19000元;为杭州某清洁有限公司承接江干区道路保洁业务提供关照,多次收受现金、超市购物卡57500元,以及电视机3台;为市场内乱摆摊位、违停行为提供帮助,先后8次收受某市场负责人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6000元;为浙江某实业有限公司获取市政亮灯工程补贴提供帮助,接受该公司负责人为自己的房子提供装修,装修费用35000元。
最终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定格在了508300元。
办案人员说,纵观胡耀文受贿的全过程,覆盖了他的职权范围多个领域,时间跨度也是从2008年持续至2015年,长达7年之久。而在十八大以后,他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对于收受的购物卡,胡耀文除去日常花销,就把剩下的折价卖给了黄牛,仅此就获利20多万元。
从1000元,到1万元,再到几万元,从超市卡购物卡到现金,他都来者不拒。期间,他也曾有过短时的犹豫和瞬间的后悔,但是最终利令智昏的他,还是没能控制住伸出去的手。“前面拿了后面不拿,怕人家以为不采用他的垃圾袋了,我不敢不拿,怕他说出去以前拿钱的事情。”在审讯中,胡耀文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