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垃圾分类再深化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询问会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13日电(张煜欢)13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召开专题询问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浙江省人大代表与政府及有关方面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集中各方面智慧研究探讨如何更有效有力地推进浙江全省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据了解,目前浙江设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分别达88%、78%、76%。通过分类处置,该省生活垃圾增长率从2016年的12.2%下降到2019年的0.7%,资源化利用率提高至85%,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垃圾分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仍然面临不少问题。
专题询问会现场,就垃圾源头分类问题,林健东委员提问表示,调研中发现,有些居民垃圾分类主体意识不强,目前的工作方法主要依赖于桶边督导、上门规劝等高强度人力监管模式,难以持续。“请问浙江省政府将在顶层制度设计上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规范居民垃圾分类行为,促进居民分类习惯养成,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
浙江省建设厅主要负责人回应时称,垃圾分类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今年该厅将加快立法进程,配合浙江省人大做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厘清各方主体的职责边界,规范单位、个人垃圾分类责任义务,强化刚性约束。
“同时我们还将健全收费政策,会同浙江省发改委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以经济手段倒逼单位和个人自觉实施垃圾分类;并大力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分类模式,全面落实各环节各主体责任,进一步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提高参与度和准确率。”浙江省建设厅主要负责人说。
朱绍平委员提问,生活垃圾中旧衣服、废塑料等可回收物占了一定比例。一些地方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不健全,普遍存在“低小散”的问题。相关部门将如何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率,特别是对低价值可回收垃圾实现兜底回收?
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要实现不可回收垃圾总量零增长,就必须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尽可能回收。对此该厅将在法律层面解决回收行业定位问题,包括在法律上保障分拣中心建设和回收站点的设置,健全回收网络,方便居民、各类市场主体交投售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
同时该厅还将继续推进分拣中心建设,力争今年每个县市建成1座分拣中心,并支持回收行业整合重组,引导支持一批规模大、技术新、实力强的回收企业整合地方回收企业,以及将个体回收人员纳入企业化管理,提升回收行业规范化水平。
近3小时的专题询问中,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浙江省人大代表还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处理、财政资金投入等热点堵点问题提问。
随后,浙江省副省长陈奕君代表浙江省政府就如何落实好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充分肯定了本次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工作,对落实本次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成果、并做好下一步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