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温岭坞根:少数民族婚嫁妇女就业情况调研

06.12.2016  10:09

台州温岭坞根镇位于浙东南乐清湾畔,地域面积34 .32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总人口2.53万,是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二师的诞生地,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小镇里,有少数民族婚嫁女70多人,这些婚嫁少数民族妇女大部分来自云南、贵州、湖北等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省份的农村地区,受教育程度低,劳动技能水平也不高。为引导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参与新农村建设,融合本地社会生活,坞根镇妇联高度重视,立足本地实际,以“政策倾斜多一点、发展门路广一点、增收致富高一点”为工作理念,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创业帮扶活动,激励她们拓宽增收渠道,解决生活难题,逐步走上致富之路。

一、少数民族婚嫁妇女就业现状

坞根镇属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现有的二万多常住人口中,就有土家、壮、布依、彝、回、畲族、苗、侗、朝鲜族、独龙族、瑶等15个族别的少数民族人员83人,70户家庭,分布在全镇各个行政村,主要以婚嫁过来的少数民族妇女居多。这些妇女大多来自边远山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受教育程度低,劳动技能水平也不高,其中相当一部分家庭是“贫贫结合”或者“贫残结合”,生活水平普遍较低。特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逐步迁入的少数民族妇女,婚嫁时许多人生活相对贫困,经过20多年不懈努力和各级政府的关心帮助,多数少数民族家庭已摆脱了贫困,个别家庭甚至超出了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但是,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婚嫁妇女总体生活水平还是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仍有相当部分处于贫困或相对贫困的状况。这些少数民族主要来自贫困地区,家中兄弟姐妹多,生活水平低,她们为了跳出穷山窝,过上好日子,远嫁到这里。而男方家一般都是我镇生活条件较差的人家,年龄偏大,有的甚至身体、生理上有缺陷。

二、少数民族妇女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信息管理,落实措施。每村都建立并健全外来媳妇的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策,因户制宜,求得实效。逢年过节时,有选择性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她们的所需所想,便于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同时能让她们感受到妇联的关怀和温暖。

(二)分类培训,输送技术。利用镇文技校、妇女之家、文化礼堂等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分层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月嫂、美容美发、缝纫、杨梅种植、蔬菜种植以及来料加工培训等等,鼓励更多的外来媳妇学文化、学技能、增才干,学会用知识改变命运。根据坞根镇的实际,来料加工相对较多,把来料加工业作为她们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引导她们加入来料加工经纪人队伍和加工队伍。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她们确立“自尊、自信、自力、自强”的精神,改变传统的择业观念,做到自主择业、灵活就业、勇于创业。对于有能力、有信心创业的外来媳妇,在贷款、补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她们不再为缺少创业资金而发愁。

(三)多方协同、合力帮扶。外来媳妇婚嫁女就业和生活,我镇联同了统战、民政、慈善组织等几个部门。政府给予她们必要的政策倾斜,支持她们创办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树立外来媳妇婚嫁女致富典型,带动全镇贫困外来媳妇脱贫致富。针对部分贫困外来媳妇缺生产工具无法实现创业的情况,通过前期调查摸底和走访了解的基础上,开启了五月母亲关爱季“慈善创业圆梦”大礼包送到家活动,赠送了5台鞋帮平头车和28台服装缝纫机,帮助她们实现创业梦。

(四)干部带头,结对帮扶。帮助外来媳妇脱贫致富,离不开镇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也少不了社会各界的爱心支持。组织妇女干部与当地贫困外来媳妇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活动。对家庭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力的特困家庭,上报镇民政办将他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在慈善基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外来媳妇的帮扶基金,为解决外来媳妇困难群众大病救助,突发灾难帮扶,特困家庭子女助学。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帮扶机制。做好少数民族婚嫁女的扶贫工作,是搞好民族关系的一项巨大措施,很需要各级各部门的联动把少数民族婚嫁妇女作为扶贫帮困的重点,作为妇女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把民族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维护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困难救助机制。

    (二)加强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少数民族妇女群体的文化素质、个人意愿、就业创业意向等情况,根据不同层面妇女的实际需求,对少数民族妇女进行家政服务、育婴师技能培训,手工制作、淘宝开店、来料加工等实用技能培训,针对农村妇女的特点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专业培训或技术帮扶。同时,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吸收外来媳妇妇女家庭,增强其抵抗自然灾害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使她们有能力逐步改变生活困境。

    (三)多方合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求部门联动。外来媳妇婚嫁女就业和生活,涉及到妇联、统战、人社、民政、财政、慈善组织等多个部门和团体。需要一个部门牵头,其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优势,制定多方位的帮扶举措;各级财政部门应适当增强民族工作经费,民政、慈善等相关部门应针对少数民族婚嫁妇女家庭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项救助经费等等;二是需要政策倾斜。建立“少数民族婚嫁妇女创业资金”,或利用政府有关部门的小额贷款,支持少数民族婚嫁妇女发展来料加工、开办农家乐等,缓解她们资金瓶颈问题;三是需要更多的爱心帮扶。扩大镇、村干部、有爱心人士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活动,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