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坚持过“紧日子”确保集中财力办大事

21.08.2019  17:50


一是预算安排从紧,集中财力办大事。制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坚持节俭办一切事情。在部门预算编制时,从紧安排预算,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市本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10%,一般性支出压减5.2%,“三公”经费压减3.1%。优化支出结构,将节约出来的资金用在乡村振兴和教育提质上,2019年市本级统筹安排乡村振兴及扶贫资金1亿元,增长50.6%,并全力保障“大搬快聚富民安居”“空调进教室”“互联网+义务教育”等民生实事工程,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

二是预算执行从严,刚化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工作经费,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突发性等支出,通过动用部门现有预算调剂解决。完善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度经常性经费额度挂钩机制,从6月开始,对预算执行进度排名后十位的单位按月进行通报。上半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2%,“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9.8%。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每年年底将当年本级财力安排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收回财政统筹使用,2019年,市本级已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35亿元。

三是资金监管从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年中预算执行动态调整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项目,适时启动预算调整机制,相应核减该项目预算资金,及时将资金统筹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借助于动态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检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对授权支付业务全流程进行监控,提升动态预警的有效性,保障资金支付安全和高效。上半年,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共监控纠正违规支付资金914.06万元。

四是内部控制从实,确保资金提质增效。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意见》,从集体决策制度、大额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安排、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经费开支等方面建章立制,预防和惩治财经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围绕政府资金管理领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入开展市本级政务APP、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运营维护服务外包专项检查,减少“合法性浪费”,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