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三个坚持”做好历史文化名村、文物保护工作

11.12.2014  13:59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彰显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彰显特色,科学编制实施仙溪南閤、黄坦硐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名村保护和整治。加强历史文化名村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重点保护好历史建筑、古街古巷、传统格局,以及与名村密切相关的景观环境,突出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真正留住历史的记忆。

  二是坚持保护优化、适度开发,注重传承创新。强化文化传承创新,修缮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提炼传统建筑元素,整治非保护性破旧房屋、杂乱建筑,恢复原有建筑风貌,形成统一协调的地域建筑风格。在保护前提下,适度进行商业利用开发,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加大对传统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力度,打造历史文化名村旅游品牌。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名村保护和整治的支持力度,广泛引导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切实做到名村保护利用依靠社会、保护利用成果全体群众共享。重点从增进农民群众利益出发,从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名村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人居环境,享受现代文明生活。(温州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