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

23.12.2014  21:07

温州市民宗局根据国家宗教局的工作要求和省民宗委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的部署,积极稳妥做好任职备案试点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组织人员到县(市、区)进行实地走访,召开民宗部门干部和佛教界人士的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后,制定出台备案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确立备案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通过备案工作,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进一步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通过备案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备案工作,逐步健全任职备案工作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任职备案工作操作规程;通过备案工作,提升主要教职在引领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实践中发挥更好的作用,进一步展现宗教的正能量。

二是积极开展备案工作宣传动员,稳步有序推进。召开市佛协会长扩大会,就场所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工作进行专题布置,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调动佛教界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工作座谈,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对做好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责任意识;通过组织培训,讲解任职备案工作的相关规定、工作方案、备案条件和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温州工作实际,精心选取试点地区和场所,确立第一批试点工作单位,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是抓好备案组织实施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工作班子,细化工作安排,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环环有人管。民宗局干部加强对各试点单位的指导,进协会、入场所,靠前指导,贴近服务一线工作,把好人员筛选关,工作程序关,增加备案工作透明度,防止出现“人情”备案、“认亲”备案、“糊涂”备案。同时,将备案工作纳入到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星级场所评议活动中,使之成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星级场所评议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核心要素。将备案工作与“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宗教慈善周”活动结合起来;与规范宗教活动、实行文明敬香和财务监管等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宗教活动有序,管理科学,人员和睦,社会和谐,环境优美,教风清新。

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批的初选备案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修正方法,转化试点工作成果,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市有重点、分层次有序推进,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