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司局长访谈 | 地理信息管理司司长李永春:履行好基础战略信息管理新使命
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广泛应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及自然资源利用监督、监管等各方面。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作为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信息管理工作面临怎样的新形势?存在怎样的难点以及如何推进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本报记者专访了部地理信息管理司司长李永春。
李永春表示,地理信息管理要紧密围绕党中央赋予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进一步转变观念、开拓思路,全面融入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
一方面,要紧紧围绕部“三定”规定和《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所明确的职责,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成果管理、地图管理、测量标志保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地理信息领域军民融合以及应急测绘保障等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将法定管理职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另一方面,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生态保护的需要和部履行核心职责的需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大对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力度,全面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丰富地理信息产品,增加地理信息有效供给,为部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保障服务,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更加全面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数字时代地理信息管理面临六大挑战
近年来,随着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导航定位、遥感以及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地理信息在诸多新兴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社会对地理信息的需求急剧增长,地理信息管理工作面临着诸多新挑战、新要求。
如何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既做好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又能满足经济和社会需求,进一步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如何统筹地理信息和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共享利用,更好的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履行等成为我们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李永春表示,具体要应对六个方面挑战。
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亟待加强。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地理信息,特别是重要军事区、重大工程等敏感地理信息失泄密案件时有发生。地理信息安全事关国家政治安全、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重要区域、重要设施地理信息一旦泄露,危害巨大,将直接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保护的法规和文件,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地理信息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政策制度、技术防控体系尚不健全,监管能力、公众安全保密意识有待增强。
测绘成果管理和应用需加强统筹。测绘成果管理与社会化应用是《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赋予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需求和投入的不断增加,产生了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这些成果,尤其是财政资金投入产生的大量地理信息成果,亟待统筹管理,促进其共享开放,发挥更大效用。
地图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去年,由原国土资源部、测绘地理信息局牵头,联合14个部门开展了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问题地图”的蔓延。但由于常态化国家版图宣传教育成效不够理想,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不强,地图送审程序得不到有效履行,“问题地图”仍屡禁不止。尤其是一些互联网刊载和自媒体发布的“问题地图”,分布广、传播快、危害大。如何构筑稳定全方位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平台,完善部门协作监管机制,使地图管理的审核能力和监管措施紧跟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发展,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地理信息服务需求,迫切需要开发更加丰富的地理信息资源,推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自2011年正式上线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平台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各类地理信息整合力度仍不够、更新频率不够高、自然资源地理信息“一张图”还未形成等问题。
应急测绘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应急测绘保障工作逐步纳入了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体系,应急测绘资源储备不断丰富,技术装备明显改善,人才队伍实力显著提升,作用和职责不断强化,尤其是今年以来已先后为普吉岛沉船事故、大兴安岭火灾以及上合峰会、博鳌论坛等大型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但目前应急测绘保障能力还存在短板,“平战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应急快速响应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应急能力、协同能力有待提高。
测量标志保护较为薄弱。测量标志是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设施,数量巨大,分布广泛。测量标志遭到自然损毁或人为破坏严重,保护工作十分艰巨。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科学分类保护和管理测量标志十分迫切。
立足新职责布局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李永春表示,地理信息管理司将切实按照 “一法三条例”规定,紧密围绕自然资源部履行“两统一”职责需要,理顺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并将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地理信息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研究,探索构建适应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和覆盖全流程的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强化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教育。
加强地图服务与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下放地图审核权限,巩固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成果,完善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提升在线监控能力,优化标准地图服务,提高地图产品质量,促进地图市场繁荣发展。
深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推动设立国家版图日,着力打造国家版图宣教平台,积极开展国家版图意识教育“进学校、 进社区、 进媒体”活动。
推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和应用。改造升级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实现各级节点数据在线融合与联动更新,加快涉密版平台建设,做好平台公众版、政务版运行维护,进一步发挥“天地图”在自然资源管理、电子政务、军民融合等领域的作用。
加强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好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建立平战结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流程和协作机制,积极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测绘保障工作。
强化测绘成果管理, 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管理、 提供使用和目录发布等制度。健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发布利用机制,完善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 为促进地理信息成果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档案的开放利用力度,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对档案的编研利用。
摸清测量标志使用和保护基本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分类推进保护管理,确保测绘基础设施安全。
多方面着手近期重点工作
针对近期的工作重点,李永春表示,地理信息管理司在按照“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将从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梳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推进改革等方面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学习。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及部党组对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 进一步深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深入调研。根据“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 围绕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如何更好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如何更好服务自然资源部履行“两统一”职责,深入部所属事业单位、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摸清情况、了解需求、找准问题、提出措施。
完善制度。 围绕地理信息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认真梳理现行有关地理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规制度,按照部“三定”规定和部门职责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不断完善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提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推进改革。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近期将研究推进下放地图审核行政许可的部分审核权限,进一步提高地图送审效率,促进地图和地理信息产品的应用发展。此外,还将研究改革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管理培训工作,引导互联网地图服务企业加强自律,研究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服务等。
“机构改革赋予了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新的职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按照新形势、新要求、新定位,恪尽职守、主动担当。”李永春表示,地理信息管理司将切实管理好全国地理信息资源,服务好党中央赋予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 向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赋予地理信息管理的新使命。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