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规范地名管理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充分认识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名是基本的社会公共信息,也是重要的社会文化形态和载体,在国家治理、社会生活、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国防建设和国际交往等方面广泛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社会越发展,社会各界对地名服务的需求就越多,对地名科学化、标准化和文化品质的要求也越高。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形势下,地名管理工作面临新的要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显。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要求。地名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是国家和民族历史的见证、文化的记忆、情感的寄托。我国地名文化资源浩如烟海,内涵丰富,底蕴深厚,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泰山、黄河等地名映衬着美丽中国的壮美山川,安庆、吉安等地名寄托着人们祈盼吉祥的美好愿望,六尺巷、仁和庄等地名彰显着和谐礼让的传统美德,井冈山、西柏坡等地名记录着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战争胜利的光辉历程。可以说,地名中蕴涵着中华民族的“根”与“魂”,彰显着中华儿女的“情”和“梦”,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倍加珍视。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地名文化理念理解不够正确,保护措施不够得力,轻易乱改地名,导致许多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地名快速消失;一些地方在地名命名时盲目贪大、媚洋、求怪,导致“大、洋、怪、重”等地名乱象大量滋生,丢了传统、断了文脉、失了特色,对地名文化传承造成了很大损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就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文化理念,有效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提高新生地名文化品位,更好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中华文化认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改进地名管理、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现实需要。地名是国家主权的象征、空间指位的符号,在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维护国家主权和权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离不开标准化的地名信息。近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但是,随着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新地名产生,同时也有许多老地名不断消亡。近30年来,仅伴随基层行政区划和建制村调整,我国就有6万多个乡镇名称和40多万个村名称被废弃。与地名现状的快速变化相比,地名管理措施相对滞后,地名服务能力较弱、地名文化保护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不仅给规范地名管理带来挑战,也影响了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提高。为此,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全面推进。以普查为契机,详细调查地名文化资源和不规范地名情况,对不规范地名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地名普查任务,加快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根据专家统计,人们日常接触使用的信息中约有80%与地理位置和空间分布有关,这些信息主要通过地名来呈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经常使用地名,都离不开地名。当前,一些地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热衷于起洋地名、乱改老地名”的现象仍屡禁不止。有的城市有七八条建设路、公园路等重名道路,有的城市存在大量曼哈顿、威尼斯等洋地名。这些不规范地名的存在,不仅给群众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也丢掉了乡愁记忆,引起了百姓的广泛关注和不满。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多次播发节目和文章,呼吁规范地名管理。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时期社会各界对地名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和文化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标准规范的地名信息,为社会交流交往创造便利条件,使地名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
准确把握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任务要求
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名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地名管理条例》《地名标志》国家标准等法规、标准为依据,紧密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各地区各部门实际,积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切实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更好地发挥地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服务作用。各地要根据上述总体要求,按照《方案》安排部署,抓紧组织实施。重点要把握好四方面任务要求:
明确目标任务。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主要目标任务是开展地名文化资源调查,深入挖掘、系统整理、综合利用普查形成的地名文化资料,建立地名文化资源库和网络查询系统;深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保护规划,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坚持优秀地名文化传承,在地名命名更名时充分挖掘人文历史资源,使新地名更好地延续地名文脉,体现地域特色;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广泛开展地名文化活动,积极支持引导地名文化产业发展,不断丰富地名文化产品和服务,结合“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地名文化海外传播,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认同感。二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主要目标任务是清理整治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加强对地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在公共标志、公共媒体、公开出版物、文书票证等方面使用不规范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书写地名、使用外文拼写地名等违反法规标准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发布和使用,营造规范有序的地名环境。
把握工作原则。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实施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四方面原则:一是要严格依法行政。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严格遵循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充分开展法律评估和相关风险评估,规范履行命名更名程序,依法依规保护地名文化、解决不规范地名问题。二是要立足保护传承。要遵循地名命名和地名演化规律,坚持保护为主,坚决防止乱改地名,决不能让大量地名文化遗产无端消失。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文化自觉,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各地文化差异,科学确定需要保护的地名和不规范地名标准,重点整改有损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背离公序良俗、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对群众已经习惯、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对不规范地名标志要结合实际更正修补或逐步更换,不搞“一刀切”,做到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公共资源。四是要充分尊重民意。地名与当地群众息息相关。工作中务必深化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这一党的基本工作方法,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取得社会最大公约数,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统筹部署实施。各地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系统谋划,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一要结合普查推进。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是地名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查的一项主要任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各类不规范地名问题。要正确把握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与地名普查的关系,与其他各项普查任务一并安排部署,互相结合推进。各地要在2017年6月完成地名普查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全面完成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任务,并向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总结报告。二要抓好关键环节。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普查摸底、清理整改、健全制度和总结验收五个环节。其中,清理整改是核心,也是关系工作成败的关键。各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邀请历史、地理、文化、社会、法律等方面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充分论证与评估,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和地名命名更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清理整改取得实效。三要稳妥有序推进。要正确处理清理整治和保持地名稳定之间的关系。在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前提下,按照“管好增量、整治存量”要求,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逐步整治已有不规范地名,分类、分级、分层实施,依法、稳慎、有序推进,避免形成地名更名之风。
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在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形成规范地名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完善制度规范。要把阶段性工作和长期性制度建设相结合,在总结工作经验基础上,大力推进地名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地名法规标准,明确审批权限,细化工作程序,强化地名规划编制和落实,规范各项地名管理措施,建立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和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随意命名更名,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二是要优化管理体制。要把推进工作与优化地名管理体制相结合,创新地名管理方式,提高地名服务效能,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加强日常监督,把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地名现象。三是要厚植地名文化。要深刻把握地名是一种文化现象这一本质特征,把行政管理和文化养成相结合,深入挖掘地名文化的精神和价值,引导树立地名文化意识和标准化意识,形成文化自觉,增强抵御地名乱象的内在动力,以深厚的文化滋养引领地名工作发展。
切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组织领导
搞好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认真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要落实领导责任。各地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充分认识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重要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强经费保障,从地名普查、地名工作经费中列支专项经费,同时要拓宽经费渠道,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管辖的地名文化保护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所有地名工作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矛盾面前不回避,在责任面前不推诿,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要加强沟通协作。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多、人员多、环节多,面临的矛盾问题也多,沟通协调至关重要。各地要充分发挥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地名管理联席会议等机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搞好衔接,紧密协作,合力攻坚。各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广泛动员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要强化督促检查。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各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政府领导请示汇报,保障工作进度和质量。民政部今年已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和年度综合评估项目,下半年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适时进行督查。各地要及时向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要加快能力建设。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政策性、综合性强,涉及知识面广,工作人员不仅要懂法规、懂政策、善沟通、会协调,还需要有广泛的历史、地理、文化等知识。各地要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作用,鼓励专家学者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地名理论研究,为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提供学术支持和实践指导。要加速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应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注:本文系李立国部长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