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名命名不可再任性 “大、洋、怪、重”地名将整治

17.05.2016  09:48

  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近日,浙江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了地名文化保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行动。该行动至2017年6月底结束。

   浙江地名文化建设成为全国亮眼的“新名片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发展战略,全省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创新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宣传地名文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国打造了亮眼的“新名片”。

  2012年省政府修订颁布的《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确立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调查、编制地名规划、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政策措施。各地完成了地名文化遗产调查摸底。民政、住建、文化、旅游、文物五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一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评审认定工作。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地名专家委员会或专家智库,为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文化保护、地名文化的挖掘、宣传提供智力支撑。

  地名文化建设和传播按下“快进键”。去年,省民政厅组织了两次“寻梦乡愁—浙江地名文化之旅”记者采风活动,得到主流媒体的积极响应。拍摄了地名文化公益微电影《恋恋西塘》,获得省、国家、国际大奖。省民政厅与长城影视集团合作,正在拍摄大型地名文化纪录片《大地有名》,拍摄完成后向国内外发行。目前,省民政厅正在助推德清县筹建全省首个地名文化博物馆。

   留住体现中华文化“”与“”的地名“乡愁梦

  民政部长李立国深刻地指出,地名中蕴涵着中华民族的“”与“”,彰显着中华儿女的“”和“”,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关于浙江省的情况,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地名文化遗产众多。一个个闻名遐迩、底蕴深厚的美好地名,记录了浙江历史社会的发展历程,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价值。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一些地方在城镇开发建设、乡镇区划调整或村规模调整过程中,随意更改古镇名、古村名或古街名的现象时有发生。此次浙江省与全国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保护地名文化,清理不规范地名,促进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留住体现中华文化“”与“”的地名“乡愁梦”。

   奏响地名文化挖掘、保护、传承、传播“四重奏

  一是做好“挖掘”的文章。浙江将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普查各类地名及其属性信息,摸清地名文化资源和不规范地名具体情况,深入挖掘地名文化资源,开发地名文化成果。二是做好“保护”的文章。建立健全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分级分类机制。继续分批开展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和保护工作,严格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程序。三是做好“传承”的文章。处理好地名文化保护与地名命名更名的关系,在编制地名规划和开展地名命名更名时,充分挖掘人文历史资源,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新地名中,更好地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地名文脉。四是做好“传播”的文章。通过图书、影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地名文化。积极搭建地名文化活动平台,讲好浙江地名故事。

   大、洋、怪、重”地名将被永久性“拉黑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重点是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等不规范地名。对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进行更名;对有地无名的,要及时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的,要确定一个标准地名或采取前缀等其他措施;对多地重名的,要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手段解决重名问题。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命名更名审批手续。

  同时,加强对地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在公共场合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地名标志、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新闻、广告、广播等公共媒体,地图、工具书等公开出版物,公文、证件、车船机票等各类文书票证中使用非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书写地名、使用外文拼写地名等违反法规标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