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
2012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各地统计局、各乡镇(街道)以及各村(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市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夯实村(社区)统计调查基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所属各村(社区)。
二、检查内容
(一)村(社区)是否明确统计工作领导负责制和分管领导。
(二)村(社区)是否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相关制度和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三)村(社区)是否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是否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村统计人员队伍年龄和文化程度的结构是否得到优化;村(社区)统计人员队伍是否稳定;村(社区)统计人员变动是否按规定办理移交。
(四)村(社区)统计调查经费管理办法是否建立健全;村(社区)统计调查经费区、县(市)级和乡镇(街道)财政配套经费是否足额到位;村(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中由区、县(市)统计局统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村(社区)统计调查经费用于统计调查业务经费、统计人员工资(补贴)、考核奖励、购置统计调查设备等情况,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五)村(社区)是否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等相关台账;提供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及时;村(社区)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否及时分类归档和保管。
(六)村(社区)是否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村(社区)是否积极配合和参加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和本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检查期限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开展村级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的情况;2012年至2013年期间实施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机制的情况和2013年开展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的情况。
四、检查步骤
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按照上述检查要求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总结好的做法与经验,对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村(社区)统计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城区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2)、《萧山、余杭和五县(市)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3)、《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4)由乡镇(街道)填报后报所在地统计局,各乡镇(街道)上报时间由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按照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5月10日前,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将本地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情况的书面报告以及《村(社区)统计人员基本情况表》、《城区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萧山、余杭和五县(市)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收齐汇总后报送杭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二)抽查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
5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杭州市统计局将结合2014年度统计工作巡查,对被巡查的区、县(市)的部分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抓紧制订本地组织开展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所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自查工作以及重点抽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认真总结本地区实施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以来的情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下一步深化完善村(社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机制的具体措施,建立村(社区)统计调查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本地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村(社区)统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2.《城区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3.《萧山、余杭和五县(市)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4.《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杭州市统计局
2014年3月19日
附件1
村(社区)统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该表由乡镇、街道填报)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社区)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 程度 | 职 称 | 专兼职 | 统计从业 资格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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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文化程度:选填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及以下。2.职称:选填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3.专兼职:选填专职、兼职。
附件2
城区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该表由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和经开区、名胜区所辖镇、街道填报)
自查单位:(盖章)
年 份 | 社区 个数 | 市、区财政 下拨经费(元) | 镇、街道配套经费(元) | 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元) | ||||
社区统计工作办公经费 | 社区统计 人员工资 | 社区统计 考核奖励 | 购置社区统计 工作设备经费 | 其 它 (请注明) | ||||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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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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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萧山、余杭和五县(市)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该表由萧山、余杭和五县(市)所辖镇、街道填报)
自查单位:(盖章)
年 份 | 社区 个数 | 区、县(市)财政下拨经费(元) | 镇、街道配套经费(元) | 社区统计调查经费使用情况(元) | ||||
社区统计工作办公经费 | 社区统计 人员工资 | 社区统计 考核奖励 | 购置社区统计 工作设备经费 | 其 它 (请注明) | ||||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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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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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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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该表由乡镇、街道填报)
自查单位:(盖章)
年 份 | 村个数 | 市、区(县、市)财政下拨经费(元) | 乡镇(街道)配套经费(元) | 村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元) | ||||
统计工作 办公经费 | 村统计工作 补贴经费 | 统计考核 奖励 | 购置村统计 工作设备经费 | 其 它 (请注明) | ||||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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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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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