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向内”盘活存量土地,浙江部署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清查大处置
9月14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暨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现场会在湖州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铁雄出席会议并作具体工作部署。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长韩海青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岩益主持会议。
为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更好服务“两个高水平”建设,浙江“眼睛向内”加大力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亮剑”。从9月开始,浙江决定用4个月时间,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清查大处置行动,力争到今年年底全省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下降20%,闲置土地面积下降20%。
我省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从2014年开始已连续5年召开节约集约用地会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去年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达到26.2万元/亩,比2010年提高了64.8%;新增工业用地投资强度达288万元/亩,比2010年提高了41.9%。
我省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目标是,到今年年底成功创建10个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到2020年底,成功创建30个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进而成功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为此,我省将重点抓好全面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清查大处置行动、全面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推广一批先进节地模式这五方面重点工作。
其中,为期4个月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清查大处置行动,是其重要举措。据悉,本次清查的批而未供土地,重点指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已经批准农转用征收、但未完成供应的土地;闲置土地,指截至到2018年6月底,已供应建设用地现状为闲置的土地。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成因复杂、情形多样、处置难度大,会议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分门别类、“一地一策”,增强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围绕土地“批、供、用”环节的改革,从源头上控制新增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对处置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至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本次会议还提出推广“节地模式七法”,分别是:成片开发集聚发展法、退二优二改造提升法、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法、行业整治凤凰涅槃法、城市更新空间优化法、空间换地无中生有法、矿地利用变废为宝法。
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