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发文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

23.11.2016  20:33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确权档案,保障农民合法权益,11月14日,南湖区档案局联合区农经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根据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南湖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湖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际情况,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合同要求及规范标准,对确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档案整理、保管与移交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下一步,南湖区档案局将通过分批培训及试点镇(街道)开现场会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好南湖区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