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2011】125号文)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工作。
一、项目概况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起点位于永康与缙云交界的新碧镇,接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终点,路线上跨老330国道后,沿金温铁路西侧布线,与台金高速、东永高速交叉,出白云隧道后沿金温铁路扩能线北侧布线,与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康互通连接线、S312省道交叉,跨永康江后,沿规划城市道路(四环线)线位至应益,路线向西,下穿金丽温高速公路西田畈互通连接线后,沿老330国道布线,终于永康市花街镇杨公村,长约29.3公里。老330国道连接线,起于应益村辅道终点,利用四环线线位,终于春天门业西侧,与老330国道(桩号K203+870)相接,路线长约1.7公里。S322(35省道)连接线,起于S322省道(桩号K138+630),经长端头村,下穿金温铁路后与老330国道平交,跨新塘水库,与石柱互通相接,路线长约2.9公里。
本项目主线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火车站路段和四环线共线路段结合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50米)。连接线设计速度均为80km/h。其中,老330国道连接线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4.5米;S322省道连接线按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5米(局部12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全线路基挖方约238万方,路基填方约237万方,防护及防排水约7.6万方,特大桥1203.2米/1座,大桥4193.55米/12座,中小桥336.25米/6座,涵洞36道,下穿通道450米/1座,隧道2316米/1座,互通立交2处,养护管理站1处,治超管理站1处。
本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石柱互通至应益连接线交叉段主线及老330国道连接线、S322省道连接线工程;二期工程:永康缙云交界至石柱互通段主线及应益连接线交叉至杨公(金古泉互通改造)段主线工程。
本项目概算约为49亿元,建安费约为32亿元,一期工程中标金额约为16.2亿元,项目批复建设工期为48个月。以上建设规模、投资额等数据仅作为招标时基础数据供投标人共同参考,不作为确定最终审计费金额的依据。本次招标为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
二、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2、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三、服务期
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为止。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2011】125号文)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跟踪审计业绩、审计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跟踪审计经验和能力,无资产被冻结或清查等影响正常履约情况;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交通运输部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财务审计主审:项目财务审计主审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工作组人员:项目工作组(不少于6人,且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审计主审),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
3、自2011年7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4、投标人在2015年度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活动中,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作为监管主体,已有2个(含)以上项目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5年7月21日至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企业)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出具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收款人: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01000115935031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杭州红星文化大酒店3楼入相厅(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80号红星文化大厦酒店)。
八、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永康市五金城金都市场花园大道2幢1号
邮 编:321300
电 话:0579-89209933
传 真:0579-8707210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
网 址:Http://www.huajie.com.cn
邮 编:310002
电 话:0571-81110578
传 真:0571-87323181
联系人:马先生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