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董正泉同志获评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

14.10.2016  19:46

9月19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授予许渭根等20位同志“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浙直委发〔2016〕29号),省国资委董正泉同志获评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助人为乐类)。9月29日下午,省委常委、秘书长陈金彪为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颁奖,并进行座谈交流。

今年4月以来,省直机关工委在省直各单位、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了省直机关道德模范的推选工作。设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和孝老爱亲五类,每类表彰4名,共20名,在省直各单位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中推选产生。

省直机关工委要求,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道德模范为标杆,争当最美浙江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