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国资卷》编纂工作专题会议

22.10.2014  18:31

10月10日上午,省国资委召开《浙江通志·国有资产管理卷》(简称《国资卷》)编纂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国资卷》编辑部编纂工作进展情况介绍,落实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督促推进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编纂工作。委副主任、《国资卷》主编潘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副巡视员、《国资卷》常务副主编黄京秀主持会议。

潘晓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国资卷》编纂工作。他指出,编纂工作整体进展总体上比较顺利,目前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的资料收集、初稿已基本完成。2013年,我委被省政府、《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评为编纂工作先进单位。但也呈现不平衡状况,特别是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编纂进度偏慢、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编纂进度。

潘晓波强调,现在离2016年完成《国资卷》编纂任务只有2年左右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再接再厉、加大力度,克服困难做好编纂工作。他对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做好《国资卷》编纂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国资卷》编纂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要对编纂进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将编纂任务落实到专人。处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国资卷》编委会成员,一定要负起本处室、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以督促落实、整体推进。

二是要抓紧完成初稿和资料长编的撰写任务,及时提交《国资卷》编辑部。原则上要按照《国资卷》篇目提纲的分工和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志稿初稿,这要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完成。对资料长编的撰写,原则上要在年底前完成,具体由《国资卷》编辑部负责督促。

三是要全面准确反映国资国企工作历史,把《国资卷》编成精品志书。在编纂过程中,对内容和篇目提纲要根据工作的深入进行动态调整,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把《国资卷》编纂成体现浙江特征、国资特色、国企特点的精品国资志。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把本处室、本单位从事的工作写完整,特别是对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工作业绩、重点工作部署等不能有遗漏,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修志任务。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和撰稿人员及《国资卷》编辑部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