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出台违反国资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办法》
20.05.2016 19:44
本文来源: 国资委
近日,宁波市国资委制定出台《市属国企违反国资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七章,对适用企业和人员范围、市国资委和出资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职责、责任追究程序和时限等逐一作了明确和规范,并从造成经济损失大小、产生不良影响轻重两个方面,就相关企业和人员违反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形做了量化规定,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四种情形。
《办法》按照工作职责和履职情况,把违反国资监管制度责任人员的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对应不同的情形分别实施责令书面检查、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免职、辞退等处理,并给予责令经济赔偿、扣减绩效年薪、扣减任期激励收入等相应的经济惩处。
《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国资监管制度落实,严肃国资监管工作纪律,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强化国资领域责任追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本文来源: 国资委
20.05.2016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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