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税系统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工作

27.04.2015  11:00
      一是严格实行目录化管理,主动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在总局、省局公告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对我市系统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确定由我市国税系统审批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共40项,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税企QQ群等多渠道对外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依法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二是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本着“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国税系统制定的目前尚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同时进一步强化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把合法性审查延展到税务行政审批。三是完善后续管理制度,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印发《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注重统筹协调,把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融入到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之中,切实做到有机结合、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