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斌副厅长到嘉兴调研指导工作
11月3日-4日,省国土资源厅张国斌副厅长率省厅“工作推进年”、“能力建设年”活动调研指导服务组一行3人,到嘉兴调研指导工作。期间,嘉兴市政府赵树梅副市长、李泉明副秘书长及南湖区政府蔡立新副区长;嘉兴市局徐鸣阳局长及汪善明、沈金德、苏志兴、吴国飞、薛明良、王之愈等市局领导参加了相关调研工作。
29日下午,指导组一行在市局召开了“两年”活动座谈会,听取了沈金德副局长关于我局上半年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要抓的工作重点等情况汇报。吴国飞副局长就嘉兴市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执法局王之愈局长就嘉兴市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做了专题汇报;汪善明调研员就有关工作进行了汇报补充。
在听取完工作汇报后,张国斌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我局半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特色亮点多,很多工作、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成效明显。同时,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要借势借力。 要善于借力省委省政府大力开展“三改一拆”的机遇,深入推进 “亮剑行动”,解决一些违法用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要进一步提炼嘉兴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工作上的做法、效果,突出重点亮点。 二是要找短板补短板。 要结合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针对短板,找出解决措施。 三是要做好宣传工作。 要结合工作热点、成效,及时宣传报道;结合新政策出台,及时向群众百姓做好宣传普及,通过大力宣传,促进业务工作事半功倍。
30日上午,指导组一行深入南湖区,调研指导“亮剑行动”工作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情况。首先实地踏勘了位于凤桥镇陈良村“亮剑”行动临时用地专项清理整治拆除复垦地块。该地块原本是2013年“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后形成的废旧物品堆场,现临时用地期限已过期,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亮剑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会同“三改一拆”办、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地块上的建、构筑物拆除并复垦。接着实地踏勘了位于凤桥镇庄史村的临时用地拆除地块。该地块原为庄史村民委申请用于集中零、散、小养殖户的牧业小区临时用地,面积约120亩。目前该地块已超过临时使用期限,且不符合续办条件。通过各方努力,凤桥镇政府已与养殖户签订退养协议,正实施猪舍拆除和地块复垦工作。
在余新镇永利村,调研指导组与村民委和村民代表就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座谈。永利村2014年获得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31.86万元,2015年获得35.482万元,连续两年为无违建村。
张国斌副厅长对南湖区紧紧围绕“亮剑”专项行动拆除违法用地,运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基层对耕地保护积极性,促使全区土地资源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而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借势借力,通过融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遏制违法用地的产生。要牢牢牵住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这个“牛鼻子”,促使基层政府和广大群众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对“亮剑”专项行动拆除后的地块,国土资源部门要盯住后续进展,复垦好的地块一定要好好利用起来,工作要善始善终;对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制度层面可以按照省厅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可以探索建立乡镇层面的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