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企申报更简便了!环保证明可以“批发”
08.12.2015 18:55
本文来源: 科技厅
近日,市科技局在“企业服务月”走访中了解到,部分企业在国家高企申报过程中遇到环保证明开具难题。对此,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指定专人详细了解情况,并与市环保局、省科技厅积极沟通,共商对策。
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10月19日出台了《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号),虽然文件名称针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但通知中也明确提出了“根据减少行政干预、市场主体负责原则,各级环保部门不应再对各类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环保核查,不得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等任何形式的类似文件”,这使得企业如不通过环评,就较难获得单独的环保证明材料。经市科技局、环保局沟通协调,并征得省科技厅同意,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事项出具环保证明可按以下流程办理:由市科技局汇总市区申报国家高企的企业名单后向市环保局发函,请市环保局集中对申报企业是否有环保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作为市区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统一环保证明材料。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金华市科技局)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8.12.2015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