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布置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开发项目申报工作

09.10.2017  13:58
      近日,江苏省档案局馆在南京召开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全省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的实施情况,明确了2017年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要求,布置了2018年申报工作,并对《江苏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申报项目储备库、任务库填报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工作是国家档案局“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档案局馆高度重视,并将其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7+1”工程;今年年初,《省政府2017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首次将该项工作列为百项重点工作之一;省档案局馆专门成立了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领导小组,省档案局馆长谢波任组长,下设项目管理组和资金管理组。

        会议要求,各市档案局馆要高度重视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充分领会会议精神、明确有关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围绕国家档案局提出的选题方向,发挥整体协同优势,结合馆藏积极申报,严格遵守资金管理规定,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确保按期申报并高质量完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