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补贴屡成“唐僧肉” 他们迷失在贪欲中

15.01.2015  07:13

   浙江在线01月15日讯 粮食补贴、家电补贴、柴油补贴等国家补贴,涉及众多百姓的生产生活。这些重点扶持领域的各种补贴,却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的现象接连不断,套取国家补贴的手段层出不穷。如何斩断伸向财政补贴的“黑手”?亟待各方关注。

  近日,一起特大粮食补贴贪污案在衢州市衢江区法院一审判决。令人惊讶的是,这伙骗取国家补贴的不法分子,可谓阵容庞杂:一名镇政府财政办主任,“率领”7名所辖村报账员同流合污,时间持续7年之久,共骗取补贴214万元。

  事实上,随着国家对各项事业的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黑手”伸向这一领域。这种现象为何发生,又该如何遏制?

  玄!无中生有的大户

  如果不是法院最近判决的这起大案,衢江区高家镇的居民可能不知道,这个小镇居然有400多户种粮大户。之所以“冒出”这么多种粮大户,真正的原因是骗取国家补贴。

  在衢州,衢江区是传统粮食生产大区。随着近年来国家“三农”补贴力度加大,按照相关补贴政策,种植水稻或小麦面积20亩以上的,国家会给予一定补贴,补贴种类有数十种。

  申请补贴的办法简便易行:每年以村为单位向镇一级申报。这就意味着,只要村里愿意报上去,镇里同意审核通过,这笔财政补贴就可以拨下来。

  这起案件的“主角”叫杜云水,是衢江区高家镇财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全权负责补贴审核、下放,对整套粮食补贴申请和发放流程非常熟悉。

  时间长了,杜云水就对粮食补贴动起了歪脑筋。由于镇里的“家电下乡”补贴也需经由杜云水之手,所以他轻而易举地弄到了两三百张身份证复印件。但如何让这些领取“家电下乡”补贴的普通老百姓,转眼“变成”种粮大户,还需要同伙配合。

  因为工作关系,杜云水认识很多村级报账员。按规定流程,粮食补贴的申报,需经由村里的报账员上报。叶金良是篁墩村的报账员,2009年的一次饭局中,杜云水一句话就说服了叶金良:“领出来的钱,我们俩对半分。”杜云水把手头29张身份证复印件,挂靠在篁墩村的农资补贴清册中。虚假的申报材料送到杜云水面前,心知肚明的杜云水大笔一挥,这些子虚乌有的种粮大户名单全部通过审核。

  很快,杜云水如法炮制,“动员”了一批村报账员分享这块“肥肉”。为方便办事,叶金良还把村干部拉下水:“你们只要签个字,其他的事我来办,好处大家分。”结果,有两名村干部也送来3份资料,伪造了《土地流转合同》,此后年年申请补贴,年年获得通过。

  就这样,高家镇的“种粮大户”队伍迅速膨胀,一度增到了400多户。按照规定,每年种粮大户的补贴发放都需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为蒙混过关,这些人想出“阴阳公示”法:一套符合条件的资料,拿出来公示;还有一套假的,就直接上报。

  而上报材料中,必须有村里公示的照片存档。杜云水干脆找了家照相馆,在墙上设一个“取景区”,模仿各村村务公开栏实景,再把假公示单往墙上一贴,拍张照片,就拿去蒙混过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前段时间,杜云水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叶金良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其他6人也以贪污罪获刑。

   险!内外勾结的骗局

  2014年4月,我省首例“家电下乡”诈骗案一审宣判,6人获刑。

  回顾这起案件,论诈骗手法却并不高明。2010年下半年至2013年案发,龙游一家家电公司的老板伙同员工,利用县里实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补贴资金的便民措施,多次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抽取、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伪造销售发票等,制作虚假申领材料向县财政局申报,骗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达380余万元。

  这个家电老板之所以屡次得手,关键有个“内鬼”:龙游县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原科长周某。他肩负审批、核查职责,却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对骗取财政补贴金大开方便之门,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加大对套取国家补贴行为的查处力度,但企业和某些部门经手人员违规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却屡禁不止。与此同时,由于每笔财政资金下拨涉及多个部门,分条线申请、拨付,也导致监督缺位。据知情人介绍,在一些地方,财政资金被切成扶持工业发展资金、扶持商业发展资金、扶持旅游业发展资金等十几块,再切给不同的部门,导致监督更加困难。

  在永嘉,浙江五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某先后向永嘉县农办申请多项补助。按照规定,农业产业化项目由永嘉县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现场查看验收。

  但潘某觉得自己的工程量大,想多拿点补助。为了使申报的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额外获得补助金额,他“灵机一动”。2013年春节前后至2014年3月期间,潘某先后送给永嘉县财政局农业科原科长胡某一台佳能600D单反相机、5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卡及20000元现金,送给经济发展科原科长潘某某5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卡。

  此外,他还送给永嘉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周某、农产品质量监管股原股长徐某各5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卡,送给永嘉县农业局扶贫科原科长金某5000元。

  很快,潘某靠“走关系”顺利获得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211万元,其中,通过虚报投资额套取财政补助、多头申报套取财政补助、因补助依据不充分套取财政资金共77万余元。而国家规定,补贴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有量化、明确的审核机制,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很难得逞。”有关人士认为,目前,企业想获得财政补贴,往往只需几个部门的具体经办人认可,便可轻易得到。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有效监督,在利益诱惑下,腐败和造假很容易出现。

  忧!真空监管的危机

  衢州有一家名叫丽新的服装企业,只有30多名员工、30多台设备,近千平方米生产场所,原料和成品仓库中有少量库存。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这家规模不大的企业,却有着年销售额超亿元的业绩。

  调查人员经过层层抽丝剥茧发现:这家企业的生产规模一直没变,但2008年以来销售额直线飙升,可应纳增值税始终没有变化,反而有大量的留抵税金。再顺藤摸瓜,发现一个叫崔兰的人与企业勾结,假借丽新帽厂生产加工的名义,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套票,再借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平台,向衢州市国税局骗取出口退税。

  据调查:从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丽新帽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186余万元,共骗取出口退税1309万元。同时,虚开金额9458万元,虚开税额1582万元,造成少缴税款1505万元。日前,这起骗取出口退税大案在省高院审结,被告人崔兰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50万元;被告单位丽新帽厂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50万元。

  此类骗取补贴的案件为何屡屡发生?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徐行说,监管部门责无旁贷。由于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或者明知存在虚假成分,却因为与企业或个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而视而不见,造成监管出现“真空”;另一方面,由于骗补违法成本低,大多数拿到补贴的机构或者个人都抱着侥幸心理,存在法不责众的想法,造成骗补现象在各行各业时有发生。

  有关人士认为,除加强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外,鉴于当前财政监管人员不足、人才缺乏,应考虑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来解决这一问题。

  “可以考虑建立这种制度:如扶持项目由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投入、成本费用、产生效益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出具评估报告,该报告作为企业是否能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以及扶持金额多少的重要依据。”这位人士认为,可以根据评估报告建立评分制,对项目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财政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对项目混乱、效益不佳的企业,则取消其补助资格。

   -专家观点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我国没有专门的政策性补贴法律,对补贴被挪用、侵占、贪污行为的追责力度也不大。希望加快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针对相关问题,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财政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