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24.12.2015  12:38
  2015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设立的第二年,莲都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等33个部门单位在莲都区灯塔公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莲都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并在现场举行了“我爱宪法”全民签名活动,实实在在把宪法精神带到百姓身边,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热情,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活动现场,各单位结合职能工作以普法图版展示、法律咨询服务、有奖竞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共计悬挂宪法宣传条幅8条,印制了1000余份以“国家宪法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和“社区矫正条例”为内容的年画、围裙、刨刀等百姓日用品,通过宪法知识问答形式向群众发放。“我爱宪法”全民签名活动获广大群众点赞支持,仅活动开始30分钟,便有500多名群众响应签名。同时,莲都区司法局还组织司法干警、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解惑答疑。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手册和相关资料约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30人次,吸引了众多群众围观学习。当天,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区各律师所免费开展法律服务日活动,区司法局还组织各司法所开展送法进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组织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讲座,组织律师开展顾问企业宪法宣传活动等,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莲都区法制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