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12月4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湖北省襄阳市各地各部门在市普法办统一安排部署下,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市长别必雄等市领导参加活动。
这次活动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主题,坚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为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通过丰富多彩的“法律六进”活动,在各地“法治文化广场”设置法制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提供法律援助、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襄阳市法律服务地图》,以及进行法治文艺演出等,使广大群众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法治观念,树立法律信仰,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速推进法治襄阳建设,为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在市区“南湖法治文化公园”参加活动时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把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襄阳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宪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社区,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更多的市民真正知法、学法、用法,以宪法精神凝聚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据了解,全市“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