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立法程序已启动
3月1日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首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就其中一些热点问题作出解释。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围绕实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是: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层面机构和职责整合全面完成,26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和机构整合,市、县级职责和机构整合全面铺开;条例已经实施;统一的簿证已经启用。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将继续加强对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监督指导;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章依据;加强对地方使用统一簿册证的监督指导;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互联共享。
就如何看待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反腐、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这位负责人说,目前,有些媒体或网上解读,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等,但这都不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根本目的和主要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不是为了降房价和反腐败,与降房价没有直接关系,与反腐并没有直接关联。
对于如何处理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关系?这位负责人表示,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公开、查询设置了严密的规则。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也就是只能因为正当、合法的目的才能进行查询;相关部门如司法部门、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是可以查询的,但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证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泄露登记资料,查询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泄露查询的资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全面征求了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启动了立法程序,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争取尽快出台。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