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赣南定点扶贫工作纪略(之三)

19.04.2016  19:26

        石头本是无情物,巧遇高人便生金。

  从1987年组织首个扶贫团赴赣南开始,国土资源部就将矿业开发扶贫作为突破口,依托地勘行业优势,在赣南大地实施了矿业勘查开发、航空遥感等大批具有行业特色的扶贫项目,开展了贵金属、有色金属和以萤石为主的非金属矿普查,获得了大量的找矿成果,使赣州这个“世界钨都”、“稀土王国”的名片更加熠熠生辉。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出台后,国土资源部坚持把开展赣南扶贫与促进赣南振兴发展相结合,迅速出台贯彻落实意见,从2012年起至2015年,连续4年出台支持赣州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为赣州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支持政策措施有“三多”

  赣州市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土资源部支持赣州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为“三多”:一是政策措施多。国土资源部连续为赣州量身定做支持政策,至今为止,出台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对口支援的政策文件达9个,赋予赣州含金量极高的地质矿产政策78项。二是试点示范多。国土资源部把赣州列为全国唯一的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全国唯一稀土矿产地储备试点市、全国稀土矿山视频监控试点;把赣州市矿管局列为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及监察局基层联系点。三是项目资金多。自2011年起,国土资源部在赣州地质勘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等方面支持的项目有124个,资金达17.11亿元。具体是:

  ——支持优势矿产发展:支持赣州钨、稀土氟化工产业发展,给予稀土、钨、萤石矿业权设置政策和开采总量指标倾斜。2015年,赣州市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占全国的27.7%,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占全国中重稀土的50.2%,确立了钨、稀土产业发展的优势地位。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不突破开采总量指标的前提下,支持对稀土、钨残矿、尾矿和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稀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对因资源枯竭而注销的稀土、钨采矿权,允许通过探矿权转采矿权或安排其他资源地实行接续。

  ——支持地质找矿突破:支持加大赣州地质找矿工作力度,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在赣州开展钨、稀土、煤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支持安排钨矿老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等项目;在赣州实施江西省稀土、钨勘查开发专项规划,支持赣州市申报的龙南县汶龙上庄、寻乌县吉潭、会昌县珠兰埠和定南县沙头长桥等4个稀土储备矿区列为首批国家战略资源矿产地储备试点,批准设立于都银坑-宁都青塘银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

  ——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支持赣州申报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立项;加大对赣州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支持赣州市开展矿山公园、地质公园、地热和地质遗迹等项目建设,石城县通天寨地质公园成功获得国家级地质公园资格,上犹县五指峰地质公园成功获得省级地质公园资格。

  ——支持矿产资源保护:支持赣州市稀土矿区监管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在龙南国家稀土规划矿区组织开展部稀土矿区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工作,2013年11月,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了赣州市稀土资源开采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补助资金3800万元,已启动在其他7个稀土资源县建设稀土矿区视频监控系统;支持赣州市完成了"一张图"矿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对口支援赣县振兴发展方面:对赣县在地质找矿、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调查评价等方面给予了支持政策,切实为赣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全方位地推动对口支援赣县振兴发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个有力”实现精准扶贫

  通过三年多的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中的地质矿产政策项目效应在不断释放,对推动赣州市钨、稀土等优势矿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起到极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为“三个有力”:

  一是资源保障水平有力提升。2012年以来,在国土资源部的协调下,中央财政安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及地勘基金项目14个,资金7178万元;接替资源勘查项目5个,资金6899万元;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5个,资金1504.6万元。同时,通过赣州市稀土资源远景评价项目,摸清了全市范围内11个国家稀土规划矿区资源家底,共圈出远景靶区22个,有19个远景靶区达到大中型资源量规模。开展了赣州市13个县(市、区)1∶5万稀土矿专项地质调查,初步圈出大于3平方千米的母岩风化壳面积2907平方千米,稀土找矿靶区31处,提前完成了稀土资源找矿突破目标。通过实施钨矿调查评价及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项目,发现赣州市钨资源具有很好的找矿潜力,为钨矿老矿山新增了3万吨以上接续资源,延长了老矿山的服务年限。稀土、钨资源接续积极推进,目前,国土资源部已批复《赣州市稀土矿产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赣州市稀土枯竭矿山资源接续实施方案》和《赣州市钨矿矿业权设置方案》,同意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按程序申报12个稀土资源接续探矿权。

  二是服务民生能力有力增强。其一,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大。2012年以来,赣州市已完成地灾避灾移民搬迁4802户、2.04万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480处。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完成国家批准立项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7个,消除地质灾害隐患37处,使650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特别是确保了15所学校4000多名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其二,农业地质调查得到加强。首次在赣州市获得了区域双层土壤66项指标的高精度科学数据,基本摸清了区域土地地球化学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续作完成了赣州市东部地区(兴国-寻乌)1∶25万区域土壤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1600平方千米,实施了于都、赣县600平方千米1∶5万地球环境质量调查,为赣州市区域国土规划、现代农(果)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等提供了科学依据。其三,开展城镇规划区环境地质调查。按照将赣县、南康、上犹纳入赣州市城区范围要求,开展赣州市城市三维地质调查工作;策应瑞金、龙南次中心城市建设,开展了1∶5万瑞金和九堡幅、1∶5万龙南和竹山幅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调查。

  三是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保护。其一,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2011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安排支持赣州矿产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1个,下达项目资金44730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逐步恢复了矿区植被,极大地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项目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正不断显现出来。其二,开展矿山公园、地质公园、地热和地质遗迹等项目建设。申报了南康恐龙文化产业园项目,编制了《赣州(南康)恐龙化石保护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6000多万,分三年实施。争取上犹五指峰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项目资金170万元,申报实施了江西省赣州市恐龙蛋化石产地保护项目,项目资金1440万元。2014年1月,国土资源部已批准石城通天寨为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资格。其三,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截至目前,赣州市12个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编制已经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正在严格按批准建设规划逐步实施建设中,并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发利用工艺创新、节能减排、规范管理、和谐矿区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等多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