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开展国土资源部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导意见专题学习讨论会

28.10.2014  17:51

  10月20日,省厅组织厅机关相关处(室、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 119号),进一步理清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思路。陈铁雄厅长主持会议,厅领导马奇、张国斌、夏晓鸿、张志勋出席会议,厅机关相关处(室、局)主要负责人结合处室职责作了交流发言。

  陈铁雄厅长强调,国土资源部出台国土资发〔2014〕 119号文件,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国土资发〔2014〕 119号文件提出了下一阶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从严控规模、优化格局、健全标准等多个方面,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定了重点,指明了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陈铁雄厅长提出,我省下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方面: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土资发〔2014〕 119号文件精神,理清哪些是我省已有的规定,哪些是创新性、突破性规定,哪些是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全面明确我省下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重点和思路。二是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完善主体平等、规则一致、竞争有序的市场规则,营造有利于土地市场规范运行、有效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三是要坚持精细化管理,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精准设置、加强监管,确保国土资源得到依法、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四是要实施差别化政策,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资源禀赋等情况,制定并实施有差别的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政策,引导土地资源实现更合理的利用。

  (厅办公室)